(一)招生高校和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由部分省属高校(名单见附件2)承担,招生计划数和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20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
(二)报考办法
7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完成有资格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高校志愿。
(三)填报志愿和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列入文理科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单设一类“地方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各类院校(专业)计划不得兼报。
地方专项计划执行本一批次低省控线。其投档、录取规则与我省现行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有关规定相同。高校对考生提出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等级和分数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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