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不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更高成绩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成绩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美术类和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3)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除第(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8月2日前向相关院校提供考生志愿数据,8月8日通过录取系统正式投档,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原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