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20日,及借款期限中后一年的9月20日为偿还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借款期限内,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偿还日前偿还助学贷款。前36个月为还本宽限期,仅偿还到期利息;宽限期结束后,逐年偿还本金+利息(如有政策调整,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如果借款未到期,每年12月20日为银行扣款日,在这之前将还款金额存入账户;如果借款当年到期,要在9月20日前将钱存入账户,银行9月20日扣款。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2020年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