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再相同则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选测科目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3分、2分、1分, 、C均不加分。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苏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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