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依据《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19〕320号)分配各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
学校预留计划及省教育厅的增补计划作为专项计划,分配方案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
各学院可在本单位招生规模内对有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不得随意减少各专业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并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公布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分类下达,不可通用;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接受非全日制调剂,不占学院招生计划;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到学术学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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