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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

2020年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30 09:58:39 解决时间:2021-09-13 14:59

满意答案

2、录取原则

(1)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按学习形式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江苏大学农装部专项计划“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4人”由相应专业考生自主报名申请,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项计划从参加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中,由考生自主报名申请,在落实江苏大学农装部专项计划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苏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9-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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