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有子女报考的中层干部必须主动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在复试录取环节中予以公示。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江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予以确定。
3.本细则由江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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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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