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完成硕士阶段正常学业的,获得基本分79分,完成硕士阶段正常学业并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基本分为81分,发表2篇基本分为83分,发表3篇及以上基本分为85分。
注:1.论文、发明专利只计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发表的,除此以外,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发明专利不计。会议论文EI收录的只认1篇等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20年江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复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