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考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博士招生考试质量关。研究生院要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及调剂工作。
2.学院在招生考试成绩公布3天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生考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考试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考试名单、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拟录取名单也在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以便考生查询相关结果。
4.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健全信访举报制度。
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负责。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743-8564814,研究生院0743-8565122;举报电子信箱:学校纪检监察室jdjw@***.cn,研究生院jsuyzb@***.cn)。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吉首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0年吉首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