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指标”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指标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022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