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江苏省内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报考我校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类考生(含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内普通类进档考生选测科目实行等级加分(不包括江苏省内提前批乡村定向教师培养计划),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中,每取得一个“A+”加5分、每取得一个“A”加3分,每取得一个“B+”加1分。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选测科目等级加分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分数优先后,遵循志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文化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批次省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答案来源于: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高本科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