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录取有统考成绩的考生,后录取无统考成绩的考生”的办法录取。有统考成绩的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总分,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择优录取;在总分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无统考成绩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中职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在中职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4)中职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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