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高校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负总责。要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试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试过程、招生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各招生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附件:2020年山东省省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济宁学院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落实责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