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份规定的位次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山东、上海、天津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山东、上海、天津,普通类专业依据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录取。
对于其他省份:普文、普理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规则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并参考体检情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二)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报考我校音乐教育专业考生要取得本科院校音乐学专业合格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师范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师范类)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若专业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五)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运动康复、体育教育(师范类)(本科)和体育教育(师范类)(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若专业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六)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八)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
2020年济宁学院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