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研究生院、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分层次、全面、有效监督。
(二)实行巡视制度。学校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终解释。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0年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