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简章由暨南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适用于暨南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暨南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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