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2.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领取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学院通知。
(2)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3日,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其中,“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为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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