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进行,学校以面谈(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录取原则拟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招委会审核、批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2)录取结果查询
2020年5月24日前,考生可以在佳木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查询第一阶段录取结果;2020年5月29日,可在学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3)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规定,根据招生计划,以面试(面谈)成绩划定当年录取分数段,依照上段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需要加试远程网络面试的专业,如考生未参加面试的不予录取该专业。
(4)对录取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再调整专业。第一阶段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第二阶段的志愿补报,如两个阶段均未录取,也兼报高考的可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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