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低保家庭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学生、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上述第1、2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烈士证件;符合第3、5、6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符合第4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答案来源于:2020年荆门技师学院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荆门技师学院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根据湖北省统一标准,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