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此外,精准扶贫家庭学生就读我院,我院开具在校学生证明,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扶贫办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学金5000元/年。
答案来源于:2020年荆门技师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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