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2.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在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巡视和网络远程检查等灵活方式,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招生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5.招生学院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应设立申诉电话,并报送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
6.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7.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1580(纪委)、0592-6182393(招生办公室),投诉邮箱:jiwei@***.cn。
2020年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