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和音乐学(理论、师范)专业,以文化分占50%和专业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2.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专业,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3.录取时,上述专业艺术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吉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0年吉林艺术学院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