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4.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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