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考试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招生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指派专门人员到考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工作方案、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针对考生的投诉在考试结束一星期内给予答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受理考生投诉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434-3294603
受理考生投诉电子邮箱:jlsdbs@***
受理考生举报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受理考生举报电话:0434-3291862
吉林师范大学
2020年6月5日
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e78c6bf36b9811bbbcb7b4a563cea5de.doc (29.00 KB) |
2020年吉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