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考生考试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远程考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学院要通过组建考生钉钉群,提前与考生取得联系,指导考生熟悉远程网络平台的使用方法。提前对考生进行网络、设备摸底调查,确认考生是否具备远程考试条件。对无法满足要求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帮助。
3.学院应加强导师集体决策,充分重视对博士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
4.在考试期间,学院应严格落实我校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止聚集的要求,增加工作人员之间的间隔距离,并做好体温监测和卫生消毒等工作。应设立(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可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5.博士考试招生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录取结果,不得更改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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