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测试。
(一)考试形式。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我校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2020年7月30日-31日,具体时间按照各招生专业具体通知为准。
(三)考核内容。
1.大学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听说能力。
2.综合能力水平。满分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包括对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情况考查。
考试内容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四)考核程序。
1.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面试顺序,7月29日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给考生。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到9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1分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辩。
3.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记分员将评分表汇总、复核,填写《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5.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调剂专业的学生需要新一轮面试录取,调剂专业只进行一次。我校将于8月1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8月8日发放《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七、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其他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四)本简章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2-63509600 63509058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n/
通讯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邮编132101)
附件:《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须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生就业处办理。延期报到时间长不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本人签字确认的《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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