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成绩≥120分为复试合格
2.在招生计划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
3.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020年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