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学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同时报其所在省级招生办。
2.新生入学后必须履行在校期间的训练和比赛的义务,方可获得必修学分和毕业条件。
3.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我校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章简章解释权归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上述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5.考生来我校报名考试时,学校不安排接站,请考生自行到学校指定地点报到,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6.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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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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