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择优录取。
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在学校增加招生计划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高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吉林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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