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制订药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组织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20年5月13日前将下述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具体邮箱地址会有专人与考生单独联系确认。(所有材料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姓名”):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大学学习成绩单。
(6)毕业论文。
(7)科研成果目录及证明材料。
(8)专家推荐信(2位专家,电子签名即可)。
(9)获奖证书。
(10)社会实践证书等。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学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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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 -- |
药学 | 山东省莱阳市卫生学校 | 5--3--2 | -- |
药学 | 玉林市卫生学校 | 三年 | -- |
药学 | 深圳比格威职业培训中心 | 2.5――5年 | -- |
药学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3年 | -- |
药学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2020年吉林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准备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