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经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和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成立了如下组织机构:
1、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指导“申请考核制”录取的相关工作。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为:
组长:许天福
副组长:花修艺、温卓
成员:卞建民、董军、杜新强、王宪恩、邹东雷、吴哲、李军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资格审核小组构成为:
组长:温卓
成员:杜新强、王宪恩、邹东雷、李军、李莹
3、由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水平高、作风严谨的教师组成若干综合考核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监督检查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相关学科导师代表和研究生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
组长:吴哲
成员:杜新强、王宪恩、邹东雷、李军、李莹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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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 保定电谷威远技工学校 | -- | -- |
新能源 | 保定电谷威远技工学校 | -- | -- |
新能源 | 保定电谷威远技工学校 | -- | -- |
新能源工程专业 | 德州新星职业学校(原新星电脑学校) | -- |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 | -- |
新能源汽车 | 山东第二技术学院(山东省工程技师学院) | 4,2--2,4 | -- |
2020年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