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生成的,需要盖章;
2)《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申请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生);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
2、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有五名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化学学院网站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3、基础知识考核
基础知识考核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2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与统考科目相同,每科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两门专业课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能进入综合考核。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仅作为参加综合考核资格,不计入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
成立由五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可以是一组或多组,具体由参加考核人数确定。“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和基础知识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同一报考方向考生的考核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形式采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化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4、拟录取审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化学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2020年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