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专家考核,集体决策。
(四)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考生的科研能力、专业潜质、创新精神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2020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