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申请-考核”制的博士考生应首先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并在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6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n/)。
2.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本办法等相关文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于2020年2月5日之前将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特快专递(仅限EMS)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发送对应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截止时间前未能按通知要求发送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311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105
E-mail:@***
(二)凡申请参加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表》。
2.《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由5名及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各类研究实践活动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入围资格并在法学院网站对外公示。
(四)综合考核
法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情况,组成若干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包括专业外语、写作能力综合测试、专业卷、专业综合卷,各科均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拟录取审核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获得核准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cn/)、法学院网站(http://law.***.cn/)对外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2020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名和考核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