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生)。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科研经历及成果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在进入综合考核比例范围内,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网站主页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以及面试考核(含思想品德考核),业务课考试科目见《地球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门考核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综合考核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2×50%+面试考核×50%。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拟录取审核
考核结束后,学院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五)录取类别及办法
学术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或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档案及工资关系须转入吉林大学。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公函。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综合考核,可根据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已录取考生不允许参加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入学考试。
2020年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