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时,按初始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优先级顺序择优录取。)
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在学校增加招生计划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高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5.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2020年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关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