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特点,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规定如下: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在报考我校专业合格且达到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按录取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总分、语文、外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将按照相关政策调整执行。
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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