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工程”。
(一)成绩排序
分考生类型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一成绩排序;如专业课一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二成绩排序。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或单科成绩为0分的,不纳入成绩排序。
(二)录取原则
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按建档立卡考生的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 普通考生录取
①录取。按照考生分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普通计划。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已完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和专业限制进行补录报名。补录按照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分专业按成绩排序,单独划线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在审核完材料后随拟录取名单一同公示。
(三)公示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于8月中旬,将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在http://jwc.***.cn/zsb1.htm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可在上述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于8月下旬向录取的考生邮发录取通知书(同城不邮寄,由考生自取)。
以上时间节点是学校初步工作进度安排,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后续工作安排,以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时间节点为准,如有变更,会及时在http://jwc.***.cn/zsb1.htm公告。
2020年荆楚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