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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程序

2020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22:50:00 解决时间:2020-05-11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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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录取程序

第一条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考核的总成绩、填报志愿专业,确定低录取分数线(对成绩单独划定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严格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0%)、学业水平成绩(60%),并结合我院考核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测试成绩(30%)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手续。拟录取名单学院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第三条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5-11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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