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年3300元/年。广东省高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次资助。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同时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同时获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建议新生和未申请过高校助学贷款的老生,首先考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助学贷款主要是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贷款学生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5.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是指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退役士兵,由本人自愿申请,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8000元给予资助;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给予资助。
6.“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7.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还款救助是指广东省助学中心、有关地市、各高校利用学生资助相关资金,为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代偿全部或部分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答案来源于:2020年惠州学院招生简章(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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