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大一年级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资助标准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2.建档立卡贫困户本科学生资助:就读全日制本科的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免学费(不含住宿费和书本费)和生活费补助。
3.广东省定向培养师范生资助:我校面向粤东粤西粤北招收定向培养师范生,培养对象在培养院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体检复查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
4.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助对象是户籍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5.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是广东省新入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残疾人本专科生。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答案来源于:2020年惠州学院招生简章(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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