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含县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游泳专项招生预报名时间4月13日至5月8日。
四、报名资格:
1.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1)在初中阶段获得游泳项目国家三级(含三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
(2)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含省级)游泳项目锦标赛或冠军赛比赛中获前八名。
2.满足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报名办法和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考资格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考试。
五、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5月8日前登录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科微信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
(二)预报名成功后,请于5月8日(上午8:00-下午17:00)准备好下述资料到惠州市体校行政楼一楼学生科进行现场确认:A、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B、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初三在校证明;C、运动员证或相关比赛的获奖证书及秩序册或成绩册,审核完毕后将现场拍照生试资格确认表。
(三)考试当天,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考试资格确认表到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参加考试(身份证和考试资格确认表缺一不可)。
六、考试时间
按惠州市教育局统一专项生考试时间安排,拟于5月9日进行。
术科专项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
(以上考试时间如果市教育局另有要求,则另行公告通知)。
七、术科考试
1.考试内容
指定专项技能测试项目为100米混合泳(30分),专项技能测试项目为参加比赛获得名次或达到等级的项目(70分),满分100分。
项目名称 | 分值 | |
指定专项技能测试项目 | 100 米混合泳 | 30 分 |
专项技能测试项目 | 参加相关比赛获得名次或达到等级的项目 | 70 分 |
2.考试方法
(1)指定专项技能测试项目100米混合泳
按照附件1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测试及评分,评分标准成绩为100分制,按评分标准成绩X0.3计算总评成绩,如该评分标准成绩低于40分则为不达标,不予总评。
(2)专项技能测试项目
按照附件2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测试及评分,评分标准成绩为100分制,按评分标准成绩X0.7计算总评成绩,如该评分标准成绩低于40分则为不达标,不予总评。
八、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相关体育专项考核后,体育专项考核成绩及中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后,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标准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者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官方网站)。
2.对具备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成绩(证书)或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比赛(分站赛除外)中获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获前八名(个人或团体)的考生,中考文化课分数可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当年普通高中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50分录取。其他考生经招生学校体育专项相关考核通过后,中考文化课分数可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当年普通高中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00分录取。
3.术科考试总评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九、招生组织管理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我校成立招生工作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成员:副校长等班子成员。
2.考务小组
组长: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组员:学校学生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3.监察小组
组长:学校党总支纪检委员, 组员:学校纪委监察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体育南路8号
招生咨询电话:0752-2389628 (陈老师)
监督电话:0752-2389662
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0年4月6日
2020年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计划:游泳专项20人,男女不限(中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