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s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学校将名单抄告有关县(市、区)。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可依次递补。省教育考试院按各县(市、区)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学校按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当地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答案来源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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