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投档规则或线上全投,我校将按照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考生可兼报音乐学(公费师范)、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以上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并按以上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5.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如生源省份对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