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招生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招生省份对应专业类别、批次的有关录取规则执行。
2.我院面向山东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山东省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联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经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相同,优先录取联考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若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3.我院面向吉林、新疆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经招生省份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我院面向吉林、新疆招生的编导专业,安排在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