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说明:
说明:
(1)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不低于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校各类型录取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终入围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本科招生网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中有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合格资格。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1.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0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应遵守我校招生考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试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简章内容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考生需报生源省份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七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