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审定各单位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查。审查合格者,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审批录取。校内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