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及待录取细则:
(1)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系单独组成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
(2) 根据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考生材料,按照不超过计划招收推免生指标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额满即止。
(3)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地点由系自行安排。
(4)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小组成员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所定评分细则进行评分,终评分由复试小组组长审定、签字后生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待录取资格。
(5) 根据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由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录取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学生和教师的意愿。
(6)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教师和学生双方的意原,由系确定初步待录取名单并及时报学院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由学院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布结果。
(7) “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复试,并享有报考学位类型录取的优先权。
(8)细则的解释权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0年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力学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组织考核并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须进行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