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河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
(三)对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关资格和证书等,包括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等。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河西学院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开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答案来源于:2020年河西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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