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成绩高的,对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数学、语文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八类特定人群”,可申请免试。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等证件,于10月18日前到我院提出申请(办公楼109室)。经我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招生专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3.录取步骤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考试院备案。我院下载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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